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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公开工作水平,根据《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推行办税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国税发[2007]48号)的要求,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实施机关应按照行政处罚有关法律、法规,以告知的形式,向纳税人公开税务行政处罚的执法主体、权限、依据、标准、程序、时限。”进行公开。为此我们专门开发了全省统一的“山东国税系统税务查询平台”,通过该平台,您可以轻松查阅到全省纳税人限期改正等内容。查询时,您可以输入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准确查询,或者输入纳税人名称的关键字进行模糊查询。欢迎进入>>山东国税系统税务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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