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减轻纳税人负担,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规范纳税人财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0年2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时需要报送财务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种类
纳税人报送何种财务会计报表,应按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规定执行。即:
1、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2、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可视需要编报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3、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应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相关附表;
对上述四种情形以外,按规定适用其他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种类按照财政部制定颁发的会计制度执行。
二、财务会计报表的格式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格式即“财务报表”模块中2005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格式即 “财务报表”模块中的“2007资产负债表、2007利润表、2007现金流量表、2007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三、电子申报模式更改的说明
原使用电话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为无法报送会计报表,请使用浏览器申报,地址为http://61.133.94.5:2008/sb ,申报密码不变。
淄博市国家税务局
201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