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税收分析预警系统和纳税评估系统的应用效率,调动各级国税机关做好预警评估系统应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预警评估系统在税收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全系统预警评估工作深入开展,市局制定了《潍坊市国家税务局预警评估系统应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前期的预警工作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此件不另发纸质文件)
二ОО八年六月十七日
附:潍坊市国家税务局税收预警评估系统应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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