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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税系统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08-01-03 19:27:39字体:【

       2007年12月28日,全省国税系统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领会企业所得税税制改革的主要精神和重大意义;研究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工作措施;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讲解。省局胡金木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郭吉毅副局长主持会议并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孟庆启总会计师传达了全国税务系统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会议精神。各市局分管所得税和国际税务管理工作的局领导,省税校校长,各市所得税管理科(处)长、国际税务管理科(处)长,省局所得税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和其他有关处室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胡金木局长深刻阐述了新企业所得税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指出,新税法实施有利于公平税负,营造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更好地吸引和利用外资,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有利于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他强调,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将强化所得税管理作为明年的重点工作,以新税法实施为契机,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一是要严格规范执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二是要认真做好新旧税法衔接工作;三是要推进企业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四是要推进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建设;五是要深入开展企业所得税法调研;六是要优化企业所得税纳税服务。他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新税法实施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新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全面落实到位。

  郭吉毅副局长在会议总结讲话中就会议的贯彻落实作了进一步强调。他指出,这次会议,统一了对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重大意义的认识,深入解析了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精神实质,部署了贯彻实施新税法的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对于做好新税法实施后的所得税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一定要明确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新税法相关业务培训,认真清理相关政策,做好征管工作的衔接,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确保新税法各项政策、管理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他要求各级国税机关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内外资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领导;加强征收管理,促进明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强化分析监控,不断提高内外资所得税管理的质量和效率;落实优惠政策,发挥所得税调控职能作用;优化纳税服务,完善涉外企业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

信息来源:山东国税网站 发布:崔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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