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全省国税系统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认真贯彻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精心谋划促进税收工作科学发展思路的时候,我们召开这次全省流转税专业会议,意义重大。这对于统一全省流转税工作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提高做好流转税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推动流转税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必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流转税业务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一年来我省的流转税工作,深入分析当前流转税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流转税管理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推动流转税工作再上新水平。刚才,宋永信处长向大家宣读了胡金木局长对流转税工作的重要批示,李光宗调研员向大家传达了全国流转税业务会议精神。大家一定要深入学习,全面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结合总局会议精神和全省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尽职尽责,埋头苦干,流转税工作成绩斐然
一年来,全省各级流转税管理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和省局关于流转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尽职尽责,埋头苦干,流转税工作成绩斐然。
(一)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种管理,流转税收入持续增长
各级流转税管理部门坚持依法治税,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努力夯实管理基础,不断强化税源控管, 切实加强收入分析, 积极开展纳税评估,使我省流转税收入持续稳步增长。据统计,2007年1-12月份,全省(含青岛)国内增值税、消费税、车购税收入达到1335.1亿元,占国内税收总收入的78.8 %;同比增长19.1%,增收214. 2亿元,占全部国内税收增收额的74.5 %。其中:增值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69.1%,占流转税收入的87.7%,同比增长19.72%,主体税种作用进一步发挥。流转税收入的持续增长,有利的保障了全省税收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山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认真贯彻税收政策,充分发挥流转税政策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税收政策是国家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流转税政策体现了国家奖励或限制相关产业、行业和产品,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调控目标。各级流转税部门深刻理解并准确把握政策意图,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流转税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1.深入细致地做好流转税政策文件清理工作。规范统一的税收政策,是强化税收管理的基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国家对部分流转税政策做了调整,总局和省局相应制定了一系列新的管理规定,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旧的政策和规定没有及时进行清理,给基层税收执法和纳税人办税带来了许多不便。2007年,省局对1994年税改以来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清理。经过几个月艰苦而细致的工作,共梳理出流转税类规范性文件2000余件,经反复研究讨论后,全文废止123件,部分废止24件,圆满完成了清理工作任务。这次文件清理,对已经不再适用或被新文件代替的有关规定进行废止,既提高了政策文件的简洁性、统一性、权威性,又便于基层和纳税人学习执行,是减轻“两个负担”,推进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清理工作时间长、任务重、要求高,济南、潍坊、德州、临沂等地抽调业务骨干,协助省局开展文件清理工作,为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2.及时兑现各类流转税优惠政策。各级进一步规范减免税审批、备案程序,及时兑现减免退税,较好地发挥了流转税优惠政策的鼓励和扶持作用,促进了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2007年1-12月份,全省(不含青岛)共办理流转税减免退税99.37亿元,其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退税9.7亿元、社会福利企业退税7.5亿元,饲料、粮食及农业生产资料等免征增值税71.23亿元;消费税减免9.53亿元;车辆购置税退免税1.41亿元。
3.全面落实消费税调控政策。2006年,国家调整了消费税部分税目、税率,确定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资源消耗类产品以及豪华游艇、高档手表等奢侈类产品征收消费税,对小汽车、摩托车、白酒消费税税率做了调整,这是国家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引导合理消费的重要举措。各级对消费税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扎实做好税源摸底、政策宣传及各项征管准备工作,确保了新消费税政策在我省的全面贯彻执行。适应政策调整后的新情况,省局对重点税源相应做了调整,同时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调度、分析,从而较好地化解了由于消费税政策调整对我省税收收入的影响。据统计,2006年全省(不含青岛)消费税新增税目入库3.85亿元,税率调整项目减收3.66亿元,收入增减基本持平;2007年1-12月,政策调整项目共组织税收收入18.78亿元,比政策调整前口径增长3.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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