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近日,烟台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市外经贸局、财政局联合,就国家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对我市的影响及对策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研。经过调研,进一步摸清了政策调整对我市外贸经济和财政可能带来的影响,为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
一、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这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调整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包括: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盐和水泥等矿产品、肥料、染料等化工产品、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皮革、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一般普碳焊管产品、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以及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二是降低了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包括:服装、鞋帽、箱包、玩具、纸制品、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部分石料和陶瓷及其制品、部分钢铁制品、焦炉和摩托车等低附加值机电产品、家具,以及粘胶纤维;三是将10项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政策,主要包括: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和印花税票。
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没有设置过渡期,而是将调整的政策内容提前一定时间对社会公布,以使企业有提前准备时间。同时,规定对此前已经签订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标或已经签订的价格上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材,于2007年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
二、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对我市影响
国家这次调整出口退税率覆盖范围之广、措施下达之急、针对目标之明确,均为历年来罕见,对我市的影响非常之大。
(一)出口量明显减少。从2006年出口情况分析,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共影响我市出口29.3亿美元,占全市出口的1/3,影响程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约10个百分点。其中,取消退税部分的商品出口8.1亿美元,占全市出口的9.2%;降低退税部分的商品出口21.1亿美元,占全市出口的24%;免税部分的商品出口0.1亿美元,占全市出口的0.1%。涉及到我市出口退税调整的商品共1283种,出口企业2020家,分别占全市总额的43.4%和72%,其中取消退税率的商品185种,出口企业588家,分别占全市总额的6.3%和21%;降低退税率的商品1092种,出口企业1682家,分别占全市总额的36.9%和60%;免税的商品6种,出口企业21家,分别占全市总额的0.2%和0.7%。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出口15.8亿美元,占全市总额41.7%。其中,取消退税的4.4亿美元,占54.3%,受影响较大的商品种类有:农产品2.25亿美元,水泥产品0.63亿美元,生皮及皮革制品0.46亿美元,铝材0.32亿美元,染料0.17亿美元;降低退税的11.3亿美元,占53.6%,受影响较大的商品种类有:服装3.5亿美元,钢铁制品3.36亿美元,有机化学品0.9亿美元,箱包0.4亿美元,家具0.2亿美元;免税的0.1亿美元,主要是花生及制品,出口1222万美元。
按照国家调整后的退税率测算,我市平均出口退税率由原来的9.1%下降到7.6%,减少1.5个百分点。此次退税率调整我市涉及到的商品上半年已经出口20亿美元,对我市出口影响主要体现在今年下半年,据分析,出口退税率每下调1个百分点,将导致出口减少4.9个百分点。按此测算,我市下半年将减少出口2亿多美元,影响全市出口增长近3个百分点。将影响2008年出口减少10亿美元,影响出口增长9.5个百分点。
(二)出口企业负担加重。按照下半年涉及到的商品出口与去年同期持平测算,一是下半年出口企业将减少收益1.95亿元。受影响严重的农产品和服装出口企业,特别是服装出口企业,目前毛利率一般在3%左右,而降低2%的出口退税率之后,毛利率仅剩1%,可以预见此次调整出口退税率将使一大批小的服装出口企业难以维持,大的服装出口企业也会损失部分国外订单,业务量相对萎缩;二是下半年需交纳增值税1.1亿元。国家规定,取消退税的商品出口要征税。据了解,我市水泥出口企业原来的效益主要是来自于出口退税,此次不仅取消11%的退税率,还要视同内销计算缴纳增值税,将导致水泥出口企业经营举步维艰。
(三)地方负担降低。由于取消和降低出口退税率,我市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下半年将减少1500万元。
三、应对措施
从全国和长远来看,此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将有利于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就出口企业本身而言,必须面对现实,寻求新的应对之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求得生存和发展。作为国税机关和外经贸部门要进一步密切税贸协作,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一)向供销链两端分担压力。要积极做好国内外客户的工作,争取客户的理解,将取消和下调出口退税率对企业收益的影响与客户进行合理分担,减少我方损失。
(二)加快对外贸易方式转变。提升产品档次,加快品牌建设,加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开发力度,不断研究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产品的抗风险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加大进口力度。抓住我国进口关税下调的有利机遇,大力组织国内有需求、企业有效益的产品进口,以进养出,综合平衡。
(四)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到境外办厂,既避免出口退税率调整和国外贸易壁垒的影响,又可更好地利用国外的资源和市场,拓宽企业发展的新空间。
(五)国税机关和外经贸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大调研力度,深入了解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要督促出口企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加快出口单证回收及退税申报速度,确保企业早退税,以缓解资金压力;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执法和服务程序,合力为出口企业营造一个更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