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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定员定额方案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郭吉毅副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定员定额改革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2月13日)
发布时间: 2007-12-24 23:40:11字体:【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是经省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落实定员定额改革方案,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部署2008年“二上”预算和2007年财务决算,针对当前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总的目的就是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系统财务管理水平。下面,根据局长办公会要求,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定员定额改革的重要意义

  实行定员定额改革是规范和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预算编制准确、公正、合理的重要条件,是部门预算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提高部门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加强资金的统一调度和管理,有利于促进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是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客观要求,同时也是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具体表现。

  (一)推行定员定额改革是国税系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作为国税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始终坚持把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离不开高效规范的预算管理体制,推行定员定额改革是深化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各级国税局的“钱袋子”,事关国税干部的切身利益,事关国税事业的长远发展。总局自2005年开始对辽宁、江苏等4个省进行定员定额试点工作,2006年增加到了8个,2007年增加到了16个,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这为我省国税系统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规范各级国税机关的预算管理,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必将为全省国税事业的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级国税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从有利于全省国税事业科学发展的角度出发,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促进改革,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身到部门预算改革实践中去,扎实做好定员定额改革方案推行。

  (二)推行定员定额改革是加强全省国税“三个建设”的基础工程。征管长效机制建设、国税文化建设和后勤保障建设“三个建设”是今年省局立足我省国税工作实际,适应新形势、新需要提出的新要求,是全省国税工作的三条主线。省局胡金木局长对此高度重视,多次提出要求。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三个建设”如果没有必要的财力做后盾势必成为空中楼阁,如果没有规范严谨的预算管理机制势必造成资金运用的低效率,出现事倍功半的结局。因此可以说,推进定员定额改革是“三个建设”的基础工程,关系到全省国税系统的财源建设。从目前的形势看,新的改革方案对我们是有利的。一方面,预算资金总量有所增长,基本上打破了近几年基本支出经费零增长的局面。另一方面,各市局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全省16个市局人均基本支出经费差距由分设之初到现在,基本上是从悬殊较大到逐渐缩小,再到现在的略有差距,较好地解决了经费水平差异过大的问题。这些有利因素,都会推动“三个建设”快速发展。

  (三)推行定员定额改革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推行定员定额,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将改变过去粗放型的预算管理机制,进一步增强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利于提高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益,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首先,强化了预算约束。定员定额改革既对中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费来源进行总量批复,也对中央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费按人员和公用经费进行结构批复,要求各级国税部门必须严格根据预算安排支出,克服了预算编制执行的随意性,同时也解决了过去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预、决算无法核对的问题。其次,细化了预算编制。新的改革方案将基本支出经费划分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两大类,大类下面再进一步划分细类,解决了基本支出经费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无法合理拆分的问题。第三,提高了预算的可执行性。定员定额改革建立了人员、定额标准及相关的调整机制和办法,使预算的编制与执行更加贴近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大大提高预算的执行效率。

  二、群策群力,科学测算,定员定额改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按照财政部和总局的统一部署,今年我省国税系统被列入第三批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改革试点单位。自今年4月份以来,我们认真开展了调查摸底,反复进行定员定额测算,客观地反映过去三年全省国税系统的支出情况,为总局制定定员定额核定方案提供依据。经过全省国税系统的共同努力,定员定额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比较好的阶段性成果。回顾前阶段的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定员定额改革试点工作。一是省局积极争取参加改革试点。对于定员定额改革试点工作,省局高度重视,胡金木局长多次就定员定额问题提出要求,并亲自向财政部、总局反映我省实际情况,争取我省列入定员定额试点单位,并最大限度地争取经费。二是省局党组大力支持。定员定额改革试点工作由省局胡金木局长亲自挂帅,由我具体指挥,财务处综合协调,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有力的保障。我们还组织业务骨干专程到先期开展定员定额工作比较好的安徽、内蒙古两省(区)进行考察学习,了解前两批定员定额改革试点情况,积极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推进我们的工作。三是各地密切关注。在调查测算过程中,各市局、县区局党组都非常关心定员定额试点工作。“一把手”亲自过问,深入一线了解定员定额测算情况。分管财务的领导干部加强协调调度,与财务人员一起测算指标,一起分析数据,保证了各项指标测算的合理性、及时性,保证了定员定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调查测算工作部署严密,措施得力。为了保证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测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局成立基本支出定员定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测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测算方案,按照前期准备、系统部署、核定数据、汇总上报4个阶段逐步推进调查测算工作。省局财务管理处、人事处、办公室、服务中心等处室共同参与测算工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形成了合力。各市按照省局的部署和要求,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或者召开会议的形式迅速将调查测算的要求传达到所属各县市区局,逐级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了数据测算工作。全省上下形成了齐心协力,措施得力,保障有力的调查测算协调机制,为顺利完成调查测算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调查摸底的数据翔实,说服力强。为全面掌握全省国税系统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支出情况,省局于今年4月部署了全省国税系统定员定额相关数据摸底调查工作,各地都结合实际采取了得力措施。一是广泛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础数据。利用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完成了全省近三年来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水平以及2007年的需求情况初步测算,同时又将未纳入决算的政府奖励性支出、应支未支等支出因素进行了合理测算,并结合我省的特点,对部分公用经费支出水平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梳理,初步形成了全省基本支出各项经费的支出定额。5月份,财政部、总局有关领导来我省调研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测算情况时,对我们翔实全面的数据、扎实深入的调查摸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认真开展数据审核,强化测算分析。在各市摸底测算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了全省定员定额摸底测算报表审核,历时6天,对全省各市、县192个预算单位2004年以来的财务决算资料,每年40余种报表,60多项公用经费支出项目,近百项人员经费支出项目,进行了认真测算分析,并细化到每年需多少个信封、多少支铅笔,多少方水,多少度电。三是科学编报定员定额测算报表。准确掌握基础数据以后,按照财政部、总局2007年定员定额改革的有关要求和报表编报口径,我们正式部署了定员定额测算报表的编制上报等一系列工作,利用两个月的时间进一步逐项进行了测算分析,并集中力量对各项报表进行了二次会审。对上报总局的数据进行了再三核定,对上报的分析材料进行反复推敲斟酌,做到了内容充实,突出了山东特点,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为总局确定全省基本支出经费规模提供了科学依据。

  在前期的工作中,全省国税系统财务人员在各级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各种困难,大力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舍小家顾大家,忘我工作。有的同志白天晚上连轴转,夜以继日,工作在调查测算第一线;有的同志连续加班加点,累病了仍然坚守岗位;有的同志为了测算数据的合理,对成千上万笔数据进行反复测算,多方面验证比较等等。全系统财务人员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对国税事业和财务工作的热爱,充分体现了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敢打硬仗的精神,为全省争取到经费增量第一的理想结果做出了积极贡献。成绩的取得凝聚着所有参与这项工作的同志们的心血和汗水,尤其是财务人员功不可没。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全省国税系统广大财务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定员定额改革方案落到实处

  目前,省局已经完成了对各市局定员定额改革方案的制定和报批。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省局要求各市认真做好改革的推行和方案的落实,确保全省国税系统定员定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首先,围绕定员定额方案的落实,要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总局定员定额核定的基本原则。在定额核定的范围上,只核定行政运行费和住房改革支出两项经费来源的定额,税务事业费和离退休人员经费保持原水平,暂不核定定额;住房改革支出经费只核定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未列入测算范围;对编制内行政在职人员,按下发的定额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超编人员按人员经费定额标准的75%安排人员经费,不安排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科目之间不得调剂使用。

  第二,省局定员定额核定分配的方法。按照总局对我省核定的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对全省人员经费和公用支出经费定额分别进行了核定:人员经费全省定额一致,按实有人数测算; 日常公用经费以各市原有经费水平和在职人数为主要依据,参考各市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本着原有水平不降低并普遍有所增长的原则,分别核定了各市公用经费定额。对原来经费水平较低的市局,定额水平提高幅度略大一点;对原来经费水平较高的市局,定额水平提高少一点;对原来经费水平与经济发展矛盾较大的市多补一点;同时,对人员少的市局相应提高其定额水平,逐步缩小各市的经费差距。在此基础上,再按照各市前三年公用经费支出分别计算出前三年公用支出平均水平,对公用经费的22个支出项目,分别核定各市定额标准。

  第三,定员定额改革后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一是公用经费每个细项的对下分配金额要与省局下达数一致,公用经费在预算单位间可以有差距,但人均水平差距原则上要控制在1万元以内。二是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不能互相挤占,公用经费的明细项目之间原则上不能互相挤占。三是从严控制机关支出,省局机关基本支出不能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2倍,市局机关不能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1.5倍。四是对2007年底出现的结余,要编入2008年“二上”预算。五是“二上”预算上报后,不允许再进行调整,省市局预留的机动费只能用于集中支付,不能再进行二次分配。六是不断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我省国税系统人员较多,不少单位经费水平一直较低,尽管我们争取到的定额较前有所增长,但仍然难以满足各市局的要求,大家期望值不要太高,要站在大局的高度,充分理解和支持这次改革。定员定额不是一成不变的。从明年开始,省局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每年调整一次。

  其次,对于落实定员定额改革方案,省局提出以下要求,请各地务必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扎实做好定员定额改革方案推行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各级“一把手”任组长,分管财务的局领导任副组长,财务、人事、办公室、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定员定额改革推行领导小组,负责定员定额改革推行工作的统一部署和组织协调。在推行过程中,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通过科学分工、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等,形成工作的合力,确保定员定额改革方案顺利推行。要严格考核奖惩。省局将对定员定额改革推行情况适时开展检查验收,全面总结定员定额改革工作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表扬。对推行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不细致不认真,甚至出现控制指标分解不合理,最低保障线不落实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要落实责任追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科学编制定员定额改革方案。各地要根据省局核定的预算定额和下达的控制指标,科学合理地编制机关和各基层单位的定员定额改革方案,报省局批准后执行。第一,各市国税局要以所属单位的实有人数为主要依据,制定定员定额改革方案。第二,要高度重视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对涉及单位收支、人员、资产、工作任务和当地主要经济指标等数据,要进行广泛的统计和分析,确保定额标准科学合理。第三,要增强预见性,充分考虑到税收管理工作的需要和有关政策调整以及其它影响支出的因素,尤其要充分考虑2008年新增人员,全面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三是及时调整上报2008年“二上”预算。12月初,各市已完成了2008年“二上”预算的编报工作。由于定员定额改革的推行,总局对我省国税系统的预算控制指标进行了调整。对此,各市国税局要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改革的要求,重新做好2008年“二上”预算的编制工作。第一,要编制综合预算。推行定员定额改革以后,所有的收支及预算结余都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次性下达预算,不能搞二次分配,年末追加预算的现象不再存在。因此,在编报2008年“二上”预算时,各市要围绕工作重点,结合各地实际,把能够预见的收支事项全部纳入预算之中,以免造成工作被动。第二,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要在预算控制指标范围内,对各项经费支出进行统盘考虑,合理分解分配。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特别是要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严格执行中办发[2007]11号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出国考察和公务接待等活动,要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第三,要落实好“三个倾斜”。“三个倾斜”充分体现了总局、省局对基层广大税务干部的关心。各地在编制2008年“二上”预算时务必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第四,要加强预算执行分析。根据核定的定额指标,通过对预算执行过程相关数据的分析,能够及时发现预算编制过程中存在的缺陷,为下一步编制预算打好基础,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四是抓紧做好2007年财务决算工作。随着定员定额改革的推行,做好2007年财务决算工作对改革试点单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务必高度重视。第一,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局财务处的要求和部署做好2007年财务决算的各项工作,使财务决算客观公正地反映预算单位的收支情况。关于决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过一会财务处的同志还要做出具体安排。第二,要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一方面,要切实转变过去中央财政拨款优先用于人员经费支出的观念,改为中央财政拨款优先保证公用经费开支,剩余部分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人员经费不足部分用其他收入补充。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公用经费支出在整个经费支出中的比例,客观地反映国税部门公用经费支出的情况。第三,要彻底消化历年结余。目前,有的市结余资金规模较大。虽然有资金到账较晚、当年来不及支出等客观原因,也有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不到位等主观因素。根据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财政部从明年开始对累计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将按照70%的比例抵减次年预算拨款,对项目资金结余全部收回。如果我们对结余资金不及早消化,将直接影响下年的预算总量,也影响现有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必须切实解决结余过大的问题。要通过解决拖欠职工医药费、落实增资和住房政策以及偿还对外欠账等方式消化结余资金。另外,2007年按照定员定额要求追加的经费省局已经批下去了。各市要抓紧进行分解,按省局财务处规定的时限和要求申请用款额度,防止形成新的结余。

  四、夯实基础,严格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全省国税系统要以这次定员定额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础,加强管理,促进财务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增强预算观念,重视预算管理。“认识是行动的先导。”全省国税系统要坚持用科学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和认识部门预算改革,要牢固树立三种观念。首先,要牢固树立“有预算必有支出,无预算不能支出”的观念。推行定员定额改革以后,财政部和总局要求各级国税部门的预算必须一次性下达,不允许二次分配预算。各市局的预算由总局进行批复,县级局的预算由省局进行批复,预算执行期间很难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当年花什么钱办什么事已经在预算中规定好了,如果有预算不支出,必然形成结余,将抵减下年的预算收入;如果无预算乱支出,必然违反财经纪律,将被追究责任。因此,各级国税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预算的规定安排支出,不能没有预算乱支出,不能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各级国税局的“一把手”和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要切实带好头,负好责。其次,要牢固树立专款专用的观念。总局的定员定额改革方案要求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必须严格分开,不得相互挤占,同时,公用经费的22个项目之间原则上也不能相互占用。这就要求我们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否则不是形成结余就是影响了支出安排。第三,要树立开源节流并重的观念。当前国税事业发展与预算资金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为此,我们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要把有限的经费资金充分利用好,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在办公经费方面,要结合节约型社会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工作作风,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努力降低办公经费支出。在资产购置方面,要坚决反对盲目攀比,盲目购置,资产浪费等严重问题。要严格控制车辆数量,最近总局制定了车辆编制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意见,请大家及早做好准备。在基建管理方面,要坚决遏制“双超”问题,严格按照基建责任状进行考核,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同时,还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性奖励。目前,地方财政性奖励在国税部门经费总额中的比重较大,已经引起了财政部的重视。据了解,将来可能被取消或者通过收支两条线的方式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部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安排使用。因此,各级国税部门要紧紧抓住当前的机遇,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国税工作的资金支持。

  (二)不断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关系到全省国税系统财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对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必须要把财务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一是要强化教育培训。省局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脱产培训、交流学习等形式加强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强化财务人员信息化应用,提高综合素质。二是要进一步充实财务人员。当前财务工作中多套财务软件并轨运行,财务人员工作强度大、要求标准高与财务人员力量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有的地方财务人员一人多岗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有的有岗无人,在这方面,总局、省局都有具体明确的要求,希望各级国税部门要引起足够重视,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同志充实到财务人员岗位上来。同时,各级领导要在工作上、生活上要给予其必要的关心,激发财务人员的工作热情,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严肃财经纪律,及早解决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执法检查和财务日常审计,省局发现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早纠正,将给全省财务工作带来较大的被动。为此,省局要求各地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自查自纠。一是要彻底清理“小金库”。明年审计署、财政部等部委将联合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清理活动。各级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及早解决存在的问题。二是要严格落实基本建设管理制度。对当前存在的不经审批就开工、超投资建设、超面积建设、资金到位后迟迟不开工等问题,一定要引起各级国税部门的高度重视。省局将按照《基本建设责任状》的要求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该通报批评的要通报批评,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该收回资金的要坚决收回资金。三是加强内部审计,推行审计公告制度。2008年,省局将把开展内部审计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在系统内通报,落实好审计公告制度。四是要从严控制车辆购置。目前,有的地方存在车辆过多,人车比例偏高的问题,过多的车辆造成了资金资产的浪费。为此,总局将制定《车辆编制管理办法》,控制车辆增量和存量。省局将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核定车辆编制,对超编制车辆按自然淘汰原则进行处理,凡超编制单位一律不准新购置车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今后在车辆更新方面,要优先使用国产自主品牌、小排量、经济环保、手动变速的汽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五是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要科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刚性。对于采购目录内的项目,一定要根据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采购,对未纳入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项目一律不准采购。六是要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配置,防止资产闲置和浪费。下一步资产处置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认真做好清产核资的扫尾工作,对前期清产核资发现的盘亏盘盈资产,经中介机构审计确认后,要按规定的权限审批后及早进行帐务调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对没有产权证书的资产,一定要尽快办理,健全手续。

  临近岁末,财务管理工作千头万绪,既要抓好当前定员定额改革试点的推行工作,尽快完成2008年“二上”预算的调整,又要开展2007年财务决算,还要为明年国库集中支付全面开展等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非常多,任务非常重。各级财务部门要对照2007年财务管理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任务,突出重点,查漏补缺,加强沟通,协调配合,确保2007年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目标按期完成。全省国税系统财务人员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强化责任心,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发扬求真务实、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努力干好本职工作,为全年财务管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 董斌)

信息来源:山东国税网站 发布: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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