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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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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文号】 鲁国税发 [2007] 112号
【发文日期】 2007-11-07
【是否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47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贯彻意见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在调查的基础上另行发文。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有关问题的通知

               2.有限责任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申请报告

  二OO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发布:高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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