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年检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6]49号)规定,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对全省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年检。现将2006年度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布。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接此通知后,请按规定并采取有效方式将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到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领回各税务师事务所年检材料,将合格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税务师资格证或执业注册证退发事务所。
附件:2006年度第一批年检合格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