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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欠税公告 | | | | 发布时间: 2007-11-22 00:49:05 | 字体:【大 中 小】 |
| | 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严密监控和有效清缴欠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38号)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有关规定,发布本公告。 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倡导企业公平竞争,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在山东国税网站发布欠税人名单,提请广大纳税人和消费者注意规避经营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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