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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V2.0推行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07-11-13 23:57:47字体:【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局内各单位:
        2006年,根据总局统一部署,我省国税系统成功上线运行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V2.0版,有效地促进了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和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
       围绕推行工作,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克服困难,全力以赴,涌现出许多先进单位和个人。省局决定,授予济南市国家税务局等44个单位“全省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V2.0推行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济南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任宏新等69名同志“全省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V2.0推行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和干部职工以他们为榜样,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巩固推行工作成果,不断深化系统应用,完善落实有关配套制度措施,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建设,努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发布:崔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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