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国税局坚持警示教育、监督制约、责任追究“三到位”,多管齐下,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廉政建设。
坚持警示教育到位,使干部不愿违法。该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建立了每季一次的会议联系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预防职务犯罪报告活动;联合创办了《预防职务犯罪专刊》,定期编发预防职务犯罪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近期出现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定期邀请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宣传部的领导做廉政形势专题讲座,请检察院的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为干部敲响警钟,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使干部不愿违法。去年以来,全系统拒收礼品、有价证券等80多人次,拒吃请260多人次。
坚持监督制约到位,使干部不能违法。一是制度约束到位。从建立健全制度、制定正确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办事程序入手,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各种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实现了办事过程监督,办事程序规范化。坚持行政公开制度,把各项制度和规定宣传给干部职工,将重大决定告诉干部职工,拓宽了民主监督的渠道。二是内部监督到位。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针对不良倾向,由分管领导开展廉政谈话,找准问题,沟通思想,引起警觉,及时纠正违反党纪政纪的苗头性问题,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预防了各种案件的发生。三是外部监督到位。借助社会力量抓好监督制约,经常组织社会各界有关人员深入到全系统的各个分局、各科室进行明查暗访、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持每季走访一次企业纳税人,每半年召开一次义务监督员座谈会,每年召开一次税务干部家属会,认真听取他们对国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并针对反映的意见和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坚持责任追究到位,使干部不敢违法。为确保督察效果,该局及时汇总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监督监察、制度遵守情况、社会反馈信息,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制度及相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2006年,通过“双查、双评、双究”和对执法监察系统疑点立项监察共对4个管理分局16人进行了不同的责任追究,并作为廉政档案重点保存,与干部任用、轮换、交流一并流动,确保监督监察工作的长效性。
由于措施到位,该局近年来未发生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连续九年获得招远市行风评议第一名、人大评机关先进单位、人大评议“信得过单位”,并被招远市检察院授予“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示范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