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按照总局、省局构建惩防体系的总体部署,聊城市国税局结合当前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坚持关口前移,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建立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专门预防与社会预防相结合、普遍预防与重点预防相结合的综合预防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了腐败案件的发生,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2002年以来,系统内没有发生一起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无一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市局先后被评为“全国法制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百姓口碑最佳单位”、“全市行风评议十佳单位”等荣誉称号。该局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基固本抓教育,强化源头预防
一是持之以恒,突出教育的经常性。根据预防工作的要求和重点,每年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教育形式、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等;建立了预防教育学习制度,确定每月15日为预防教育学习日,做到预防教育制度化、经常化。工作中,注重把预防教育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干部培训相结合,与国税文化建设相结合,让干部随时随地接受启发教育。
二是有的放矢,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为使廉政教育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提出了因人施教、因时施教的教育工作思路。对领导干部,利用党组中心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等途径,重点学习上级关于预防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党纪条规;对财务、人事等岗位人员,重点进行财经纪律、人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对一线执法人员,则重点进行涉税法律法规、廉洁自律教育。在干部升迁、岗位调整、元旦、春节等时期,在干部家中遇有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项时,主动靠上做好宣传教育,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是丰富手段,突出教育的多样性。坚持正面激励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该局注重培养宣传身边的典型,先后评选出勤政廉政先进典型30人次,并组成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国税系统巡回报告,在系统内产生了良好反响。同时,与聊城监狱建立了密切联系,每年组织干部到监狱学习,倾听服刑人员的忏悔报告,起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坚持理论学习与案例剖析相结合。通过举办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理论学习;积极与检察部门联系,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题案例剖析活动,使广大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自觉做到防微杜渐、警钟常鸣。坚持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相结合。他们充分发挥网络信息手段的作用,依托内部网站建立了廉政课堂,及时在网络上公布有关文件、政策和典型案例,供大家学习、交流,从中接受教育,汲取营养。
二、创新思路抓监督,强化机制预防
一是着眼于强化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监督,深入开展了税收一线执法人员公开向纳税人述职述廉活动。2006年8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公开述职述廉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基层单位每年召开一次公开述职述廉大会,一线执法人员要面向辖区纳税人,汇报自己的管理服务、政策执行、文明执法、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纳税人以无记名方式进行现场评判。该项活动在征纳双方之间搭建起一个交流沟通、监督制约、和谐共赢的平台,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
二是着眼于强化对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深入开展了税收执法廉政回访活动。制定下发了《执法廉政回访纳税人工作制度》,针对税务检查、政策执行等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问题,实施税收执法廉政回访。各种税收检查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员及时深入被查企业、业户,开展调查走访,重点了解税务人员执法、服务、廉政情况,有效地发挥了纳税人的监督作用。该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国税系统共回访纳税人1450户次,发现执法服务方面的问题26个,根据这些意见、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17项,对7名干部依法进行了责任追究。
三是着眼于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网络,建立了纪检监察联络点。通过联络点及时收集并向纪检监察部门反馈意见建议,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服务情况的日常监督。目前,全市国税系统已经建立了20多个联络点,收集各种意见、建议40余条,及时为纳税人解决问题15个,对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是着眼于进一步优化税收执法环境,深入开展了税企和谐共建活动。今年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国税系统推行〈税企共建和谐公约〉的工作方案》,全市基层税务部门分别与纳税人签定“税企和谐共建公约”,将国税干部依法履行的执法服务职责和纳税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等,以公约的形式固定下来,双方互相监督执行,共同发展提高。目前,36个基层国税部门与4000多户企业签定了“税企和谐共建公约”,进一步密切了征纳关系,对改进行业作风、预防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部门联动抓协作,强化综合预防
一是建立预防腐败汇报联系制度。市、县局与当地纪委建立了工作汇报制度,每季度向纪委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与监督。与检察院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月交流一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共同探讨研究税务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新路子。各县(市区)局和当地检察院共同成立了税检联络室,及时加强税检联系。
二是借助部门力量强化监督检查。主动将纪委、检察院的跟踪监督引入税收执法过程,遇到大型的税收执法检查活动,邀请他们随时对纳税人进行跟踪回访、随机抽查,监督税务人员是否存在为税不廉等违法违纪行为。在固定资产处置、大宗物品购买等工作中都邀请监察、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及时监督各个环节,把好关口,有效地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是借助市长12345热线、市纪委行风热线,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促进了预防工作的深入开展,树立和巩固了良好的国税形象。
四、明确责任抓落实,力求预防实效
市局和各县(市、区)局按照一岗两责的要求,把预防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各级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意见,层层签定了“预防腐败工作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项落实到部门、到岗位,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做好预防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将预防腐败工作纳入全局目标管理考核,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标准,严格实施工作考核,并严格兑现奖惩。制定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根据日常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的结果、税收执法管理系统考核结果等,依法从严实施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不姑息、不手软,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以追究促教育、以追究促落实、以追究促预防。 |